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成都医学院无线网络优化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4-28 17:58:58 作者: 点击: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YXJZX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无线网络优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4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磋商须知

更正内容:供应商须知附表1.8(实质性要求)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收取

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收款单位:成都医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天回支行

账号:22-810501040007129

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接到成交人申请和交纳凭证资料文件后10日内无息退还至成交人;

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收取

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收款单位:成都医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天回支行

账号:22-810501040007129

退还时间: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并凭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与采购人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供应商未出现违约行为,且全面履行了本合同约定义务的,采购人应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还给供应商。反之,采购人有权没收供应商的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成都医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905

主任:62739798  副主任:62739739  办公室:62739902

网络中心:62739900  数字化部:62739901  资源研发部:62739903

新都校区服务部:62739999  天回校区服务部:6230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