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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习生接收培养暂行规定

来源: 时间:2019-04-29 10:11:29 作者: 点击:

(2018年5月10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了规范实习生的接收、培养及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实习生的接收条件。每年年初拟定实习生接收计划。实习生为大四学生,需携带所在院校的实习介绍函,要求是计算机应用及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接收本中心挂牌实习基地单位的实习生。

第二条 实习生接收流程。实习生接收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综合研判、岗位分配、组织上岗的流程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2、面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名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等。

   3、综合研判及岗位分配。综合研判岗位需求、考核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选用。

4、组织上岗。各用人部门制定培养计划、确定带教老师,组织选用的实习生上岗实习。

第三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参与涉密项目,需签订保密协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单独进入数据中心机房。

第四条 具体实习时间根据实习生所在院校的实习大纲要求确定。

第五条 结合实习生专业特长,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到网络中心、技术支持与数字化部、资源研发部相应岗位进行实习,带教老师负责其学习计划的具体落实。

第六条 实习期间,实习生需与本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时间外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由实习生自行负责,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8年5月10日起执行,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主任:62739798  副主任:62739739  办公室:62739902

网络中心:62739900  数字化部:62739901  资源研发部:62739903

新都校区服务部:62739999  天回校区服务部:6230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