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缩短设备维护响应时间, 提高教学保障质量,建立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履职尽责。
第一条 值班人员负责天回校区教学楼、新都校区教学楼A区及B区所有多媒体教室设备维护。
第二条 值班工作时间为每学期第一周至第二十周的周一、周二、周三、周四晚6:40—9:30。
第三条 学校天回校区和新都校区每晚分别安排一人值班。值班人员须提前20分钟(18:40)到达值班室,并将值班电话转移至自己手机,值班结束后方可取消呼叫转移。
第四条 值班人员除设备维护外不得擅自离开教学楼。
第五条 值班人员接到维护电话号须在两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正在别的教室进行维护,应向对方说明情况并权衡处理。
第六条 若短时间内不能解决故障问题,值班人员应向上课教师说明情况。如有需要,可协助上课教师更换上课教室以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第七条 本教室多媒体设备维护值班制度从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